随身携带行李

随身携带行李的规定与相关信息

为您介绍随身携带行李、其他物品及在机内使用此类物品的相关信息。

随身携带行李及其他物品的相关介绍

大部分旅客可携带1件普通大小的手提箱和1件随身物品(手提包、伞、相机等)进入客舱。

  • 如果旅程中包含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可能会适用该航空公司的托运行李规定。以ANA航班名运航的代码共享航班(两个以上航空公司共同运航的航班)也包含在内。详情请参阅关于代码共享航班的托运行李
  • 如果以适用国际运输条款的机票搭乘日本国内航线航段,则适用国际航线的托运行李规定。
  • 如果在出发前无法确认是否可以通过飞机运输,可能无法办理托运手续,敬请谅解。
  • 即使符合随身携带行李的尺寸,但无法收纳至客舱内的行李,可能会作为托运行李搭载于货舱内,敬请谅解。
  • 如果将超限行李带入客舱,可能会因无法收纳在客舱内而导致飞机无法起飞。为了您能度过一段安全舒适的空中之旅,请在通过安检前将超限行李托运。

尺寸和重量限制

随身携带行李的规格限定为可以收纳至机舱内的行李架内或旅客前方座位下方。限定在以下范围内:

重量限制

包括1件总重量10kg以内(22磅)以内的随身物品

尺寸限制

长、宽、高的长度之和为115cm(45英寸)以内,

  • 长、宽、高的长度为55cm×40cm×25cm (22×16×10英寸)以内
  • 含箱轮和拉杆

日本国内航线未满100个座位机型的情况(DH8/DH2/CR7机型)

长、宽、高的长度之和为100cm(39英寸)以内,

  • 长、宽、高的长度为45cm×35cm×20cm (18×14×8英寸)以内
  • 含箱轮和拉杆
  • * 即使各边尺寸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但如果三边之和超过规定范围也无法随身带入机舱。
件数

一人最多1件

  • 除随身物品(手提包、相机、伞等)外,还可携带1件满足下述条件的行李。
  • 机场购买的商品包含在数量内。
  • 在包含两个以上星空联盟成员航空公司的转机旅程中,星空联盟金卡会员的旅客,最多可随身携带1件行李登机。

请注意

  • 根据机型和收纳空间的大小,有时无法随身携带符合上述尺寸、重量限制内的行李。
  • 无法携带折叠后长度超过60cm(约23.6英寸)的大型三脚架进入机舱。
  • 如果超过可带入机舱的尺寸,需要追加购买座位。
    • 希望携带低音提琴登机的旅客,仅经济舱可受理。
  • 如在出发前未能确认飞机是否可以运输,可能会拒绝运输您的行李。
  • 若您不明确是否可随身携带,请询问登机口工作人员、或向ANA致电咨询

随身携带的液体类、喷雾剂类、凝胶

需要将所有液体类、喷雾剂类和凝胶(LAG)等放入100毫升(3.4盎司)以下的容器内。

即使使用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装100毫升以下的液体,也请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请将容器放入容量1公升以下,长宽之和在40cm以内的透明且可封口的塑料袋内。容器必须为可收纳到塑料袋内的大小,且塑料袋必须完全封闭。每人仅限携带1个塑料袋。

部分国家或地区可能对随身携带及托运的物品有其他的限制。有关除此之外的信息,请浏览机场和城市信息

在出发地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体类物品可随身带入机舱。但是,部分国家或地区可能有特殊条件限制。详情请参阅免税品的处理(液体、喷雾、凝胶)

尺寸标准
  • 正方形:长20cm以内×宽20cm以内
  • 长方形:长宽之和在40cm以内
液体类规定的例外事项

可随身携带在机舱内使用的必要药品、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和特别限制食品等,无需放入透明塑料袋。

  • 另外,在安检处针对处方药,有时要求您出示处方单或可辨别病名等的医生诊断书复印件。
  • 随身携带的母乳/婴儿食品仅限婴幼儿与旅客一起搭乘的情况。
    • 从美国出发时即使未与婴幼儿一起乘机的旅客,也可将母乳(并非婴儿食品)带入机舱内。需在安检处向安检工作人员出示。
从泰国出发时

仅限手部消毒液,每个容器最多可装350毫升液体带入机内。

但是,如果到达日本后转乘国际航线,每个容器超过100毫升的液体禁止带入机内。

从英国出发时
  • 由当局严格执行。
    如果发现受限物品,安全员会个别打开及重新检查托运行李,特别是在年末年初期间,检查需要较长的时间。
注意事项
  • 请将取出的PC、平板电脑、液体物品放到托盘上,不要与其他物品叠放。
  • 请事先确认已将装有液体类物品的透明塑料袋的拉链拉上。
    无法拉上拉链或无法装入的物品将予以废弃处理。
    • * ANA公务舱及头等舱的便利套装中亦包含液体物品,敬请注意。
航班号

从以下国家/地区出发的航班均为适用对象。

  • 仅国际航线: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越南、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缅甸、马来西亚、澳大利亚
  • 国际航线、国内航线(EU区域内航线):EU(欧盟)成员国*1、英国、美国、墨西哥、泰国、印度、加拿大、中国大陆、菲律宾、柬埔寨
  • *1.
    27个EU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德国、希腊、芬兰、法国、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荷兰、克罗地亚
    27个EU成员国,冰岛、瑞士和挪威也适用本限制。

婴儿车和儿童座椅

可免费托运的折叠式婴儿车、折叠式婴儿床和婴儿座椅,仅限旅客自用的目的。

只有当婴儿车折叠后的尺寸小于可随身携带行李的尺寸时,才可将其带入机舱内。

  • 由于每人只可携带1件行李进入机舱,因此若要将婴儿车带入机舱内,那么除随身物品(手袋、照相机、雨伞等)外,不可携带其他行李进入机舱。
  • 请您在通过登机口的闸机前折叠婴儿车,并收纳到专用箱内。如未预备专用箱,工作人员将为您提供行李专用塑料袋。

详情请浏览携带幼童旅行的相关内容。

医疗器械的随身携带

需要携带医药品、医疗器具或设备(持续正压呼吸机(CPAP)及发射电波的助听器等)的旅客,请事先向ANA行动不便旅客咨询台咨询,确认是否可携带至机舱内。

  • 请告知产品的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尺寸及电池种类等信息。
  • 此外,出发前可能在机场再次确认旅客的医疗器具。

请注意:即便为医疗器具的配件,亦不可将剪刀带入机舱内。

请同时确认以下内容。

机舱内信息

随身携带行李的收纳

为确保安全旅行,请将随身携带行李收纳至座位上方的行李架内或前方座位的下方。法律上禁止在通道、安全门附近及紧急情况发生时阻碍逃生的地方放置行李。前方若无座位,不可将行李置于脚边。

请将收纳至座位上方行李架内的行李摆放整齐。如未能妥善整理行李而发生行李滑落,有可能会危害您或其他旅客的安全。

明火的使用限制

包括卫生间在内,机舱内所有区域均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如果烟雾感应器启动,有可能导致飞机返回出发机场或紧急迫降至附近机场等严重事态。

虽然可以将电子烟携带至机内,但不可在机舱内使用。不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内。

  • 禁止在机舱内对电子烟主体、备用电池进行充电。
  • 每位旅客可携带1个吸烟用打火机或1盒安全火柴(小)至机舱内。
    • 请勿将打火机留置在机舱内。
  • 不可随身携带或托运油箱式打火机、雪茄用打火机、前混式打火机(涡轮打火机、喷射打火机、蓝焰打火机等)。

若国家对此进行了规定和限制,有时无法携带至机舱内。详情请浏览限制和禁止物品

发射电波的电子设备

在出发前关闭飞机舱门至飞机到达目的地出口期间,不可使用发射电波的电子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及电子游戏机等)通讯。

请旅客将电子设备设置为机内模式(也称作单机模式、离线模式或飞行模式),屏蔽包括通话、电子邮件、文本信息及互联网访问等功能的电波接受和发送。

客舱乘务员将为您广播可使用或不可使用此类设备的时间。

儿童用手机等需要特别注意的手机

有的电话具有关闭电源后定期开机通知位置信息的功能。请彻底切断电源,以免妨碍飞机的飞行功能。

  • 例如NTT docomo的儿童手机™“FOMA SA800i・F801i”、au儿童手机“K001/mamorino・mamorino2・mamorino3”
发射电波的电子设备

蓝牙及Wi-Fi连接

若未将此类设备设置为机内模式,则可随时使用电子设备之间的蓝牙连接(无线头戴式耳机等)及Wi-Fi连接(电子游戏机等)。

由于无线通信的范围仅限在“机舱内”,因此不能连接到移动Wi-Fi路由器及公用无线LA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