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ANA 哩程俱樂部的會員可在全球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使用哩程申請艙位升等。

適用航班

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

  • 愛琴海航空 (A3)
  • 加拿大航空 (AC)
  • 中國國際航空 (CA)
  • 印度航空 (AI)
  • 紐西蘭航空 (NZ)
  • 韓亞航空 (OZ)
  • 奧地利航空 (OS)
  • 哥倫比亞航空 (AV)
  • 布魯塞爾航空 (SN)
  • 巴拿馬航空 (CM)
  • 克羅埃西亞航空 (OU)
  • 埃及航空
  • 衣索比亞航空 (ET)
  • 長榮航空 (BR)
  • 波蘭航空 (LO)
  • 德國漢莎航空 (LH)
  • 深圳航空 (ZH)
  • 新加坡航空 (SQ)
  • 南非航空 (SA)
  • 瑞士國際航空 (LX)
  • 葡萄牙航空 (TP)
  • 泰國航空 (TG)
  • 土耳其航空 (TK)
  • 聯合航空 (UA)
  • 即使為適用航空公司營運的航班,但若是以營運航空公司以外的航班號碼訂位的聯營航班,則不適用。
  • 需事先以可兌換升等之適用艙等票價預訂機位,或是已付款 (開票) 完畢。
  • 搭乘哥倫比亞航空時,除哥倫比亞航空 (AV),薩爾瓦多哥倫比亞航空 (TA) 之外,哥斯大黎加哥倫比亞航空 (LR) 也適用。
  • 新加坡航空 (SQ) 的套房不適用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 依據營運航空公司的政策,可能會有無法使用的航線、期間,有時能升等的機型或機位數量有限。
  • 由於營運航空公司的系統影響,可能會有無法艙位升等的情況。
  • 僅限聯合航空航班可使用艙位升等點數來申請升等。
  • 僅限聯合航空的航班可候補升等。

所需哩程數

單程 (1 個航段) 12,000 哩以上即可使用。

兌換酬賓獎勵所需哩程數會因 1 個航段 (單程) 的距離及艙等而異。
請確認搭乘航段的「航段基本哩程」後,再確認「 所需哩程表」。

  • 請於航班出發的 24 小時前申請。
  • 依據營運航空公司的政策,可能會有無法使用的航線、期間,有時能升等的機位數量有限。
  • 請事先購買欲兌換酬賓獎勵的所有航段機票 (艙位升等前的原艙等)。

適用訂位艙等

商務艙 → 頭等艙

營運航空公司 適用訂位艙等
中國國際航空 (CA) C, D, J
德國漢莎航空 (LH) C, D, J
新加坡航空 (SQ) C, Z, J, U
瑞士國際航空 (LX) C, J
其他航空公司 C, D

經濟艙 → 商務艙

營運航空公司 適用訂位艙等
加拿大航空 (AC) Y, B, O
中國國際航空 (CA) Y, B, G
紐西蘭航空 (NZ) Y, B, U, E, O
奧地利航空 (OS) Y, B, E, G
布魯塞爾航空 (SN) Y, B, E, G
衣索比亞航空 (ET) Y, B, G, S
長榮航空 (BR) Y, B, K
德國漢莎航空 (LH) Y, B, E, G
新加坡航空 (SQ) S, T, P, L (有豪華經濟艙的機型)
Y, B, E (無豪華經濟艙的機型)
瑞士國際航空 (LX) Y, B, E, G
深圳航空 (ZH) Y, B, G, M, U
聯合航空 (UA) O, A, Y, B, M, E
其他航空公司 Y, B
  • 各營運航空公司的適用票價不同。請依機票上的訂位艙等來確認適用與否。
  • 無法與酬賓獎勵機票併用。
  • 適用於套裝行程等其他的團體旅遊票價,無法使用艙位升等獎勵。
  • 經濟艙無法升等為頭等艙。不過,部分僅設置頭等艙與經濟艙 2 個艙等之航班,可從經濟艙升等為頭等艙。 在此情況下需要從經濟艙升等為商務艙的哩程數。
  • 使用艙位升等獎勵時,哩程會根據所購買的機票訂位艙等來累積。

使用 ANA 艙位升等點數

關於使用 ANA 艙位升等點數

ANA 鑽石會員、白金會員、青銅會員及 ANA Super Flyers 會員可使用 ANA 艙位升等點數。
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艙位升等點數 (ANA 尊榮會員服務)。

關於艙位升等點數 (ANA 尊榮會員服務)

適用航班

聯合航空 (UA)

所需升等點數

單程 (1 個航段) 4 點起

請確認搭乘航段的「航段基本哩程」後,再確認「 所需哩程表」。
請先訂位並購買欲兌換艙位升等獎勵的所有航段機票。

  • 請於航班出發的 24 小時前申請。
  • 依據營運航空公司的政策,可能會有無法使用的航線、期間,有時能升等的機位數量有限。

艙位升等獎勵的有效期限

艙位升等獎勵僅適用於該訂位航班。

嬰兒與兒童的使用政策

嬰兒

搭乘加拿大航空、中國國際航空、紐西蘭航空、韓亞航空、哥倫比亞航空、埃及航空、長榮航空、深圳航空、新加坡航空、泰國航空、土耳其航空及聯合航空的旅客若與不佔位嬰兒隨行,則無法申請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關於其他航空公司的嬰兒票價使用原則,請洽各航空公司。

兒童

兒童 (國際線為 2 歲以上未滿 12 歲) 使用酬賓獎勵時,需使用與成人相同的哩程數。

  • *1.
    以搭乘時的年齡為準。

注意事項

  • 完成艙位升等手續後,將不會另行開立艙位升等機票及產生訂位代號。請務必向營運航空公司確認訂位。
  • 本酬賓獎勵是使用於星空聯盟各航空公司的航班。故依據各航空公司的系統,有時可能會無法使用本酬賓獎勵。
  • 可使用酬賓獎勵的機位數依各航空公司而異,且可供使用之機位數若有變動,恕不另行通知。
  • 搭乘當日,可用已購買的機票來辦理升等後艙位的劃位報到手續。
  • 無法於同一個航班中合併使用 ANA 國際線艙位升等獎勵與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 以 ANA 聯名卡家族哩程合計的哩程,無法兌換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 在原訂位有預選座位或有特別服務 (輪椅、特別餐、其他服務) 需求的旅客,請務必在申請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後,再次與航空公司聯繫並告知您的需求。更改搭乘艙等時,系統無法自動轉換您原本提出的需求。
  • 完成艙位升等後,原搭乘艙等(較低艙等)的訂位將會被自動取消。
  • 1 次申請最多受理 4 位旅客同時進行艙位升等。
  • 關於英國航空旅客稅與法國國際連帶稅的部分,課稅金額會依旅客所搭乘的艙等而有所不同,透過哩程進行的艙位升等亦為課稅項目。即使是已開立的機票,旅客仍須在機場支付艙等課稅金額的差額。
    • 英國航空旅客稅 (AIR PASSENGER DUTY):適用於從英國的機場出發的旅客
    • 法國國際連帶稅 (AIR PASSENGER SOLIDARITY TAX):適用於從法國的機場出發的旅客

所需哩程與升等點數表

1 個航段 (單程) 的航段基本哩程與所需哩程數

單程 (1 個航段)
的距離
(航段基本哩程)
經濟艙 → 商務艙
(1 個航段)
商務艙 → 頭等艙
(1 個航段)
0 ~ 2,000 12,000 20,000
2,001 ~ 2,500 18,000 30,000
2,501 ~ 3,000 22,000 35,000
3,001 ~ 3,500 24,000 40,000
3,501 ~ 4,000 26,000 45,000
4,001 ~ 4,500 28,000 45,000
4,501 ~ 5,000 30,000 50,000
5,001 ~ 5,500 32,000 50,000
5,501 ~ 7,000 34,000 50,000
7,001 ~ 9,000 36,000 55,000
9,001 ~ 10,000 38,000 55,000
10,001 以上 40,000 60,000

確認使用哩程進行艙位升等時所需哩程數的範例

(範例) 商務艙升等為頭等艙

搭乘 SQ 東京 - 新加坡 (去程:行程距離 3,312 哩),從商務艙升等為頭等艙時:40,000 哩 (1 個航段)

  • 「SQ」代表新加坡航空。
(範例) 經濟艙升等為商務艙

搭乘 LH 東京 - 法蘭克福 (去程:行程距離 5,928 哩) 及法蘭克福 - 倫敦 (去程:行程距離 396 哩),從經濟艙升等為商務艙時,所需哩程數為 46,000 哩 (2 個航段:34,000 哩 + 12,000 哩)。

  • 「LH」代表德國漢莎航空

單程 (1 個航段) 的航段基本哩程與所需升等點數

單程 (1 個航段)
的距離
(航段基本哩程)
經濟艙 → 商務艙
(1 個航段)
商務艙 → 頭等艙
(1 個航段)
1 ~ 1,000 4 8
1,001 ~ 2,000 6 12
2,001 ~ 4,000 8 16
4,001 以上 10 20

申請方式

透過 ANA 官方網站申請

  • * 僅可透過網站申請。無法透過電話申請。

申請期間 (期限)

至搭乘航班出發時間的 24 小時前為止可進行申請。

  • 完成艙位升等後,原搭乘艙等(較低艙等)的訂位將會被自動取消。
  • 如欲確認申請內容,請洽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

候補

最遲可於預訂航班出發時間前 24 小時進行申請。若已落入 24 小時內仍無法取得升等機位,候補將被取消。

  • 不接受當日在機場申請艙位升等。
  • 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所需的哩程數,會在申請候補機位時從哩程帳戶扣除。但申請候補並不代表確定預訂到機位,可能會因營運航空公司可供使用的機位數而異,導致無法使用艙位升等。
  • 艙位升等點數無法續留到下一年度 (4 月 1 日以後),請在同一年度內使用。
  • 由於營運航空公司無法提供機位,導致無法使用艙位升等獎勵時,會在出發日算起 10 日內將申請時扣除的哩程數退還至帳戶。退還時已過期的哩程將無法退還。針對過期的哩程數,ANA 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 依據營運航空公司的政策,可能會有無法使用的航線、期間,有時能升等的機型或機位數量有限。
  • 取得機位後,會寄送確認信到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若有疑問,請洽該航班的營運航空公司。
    • 點選「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將前往會員專用頁面。

適用航班

聯合航空 (UA)

更改

如欲更改申請內容,請在原訂航班出發前與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聯絡。 若取消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除艙位升等外,原先的 (較低艙等的) 訂位亦會被取消,敬請留意。

只取消艙位升等

無法僅取消艙位升等。若取消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除艙位升等外,原先的 (較低艙等的) 訂位亦會被取消。

更改行程

  • 更改包含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的行程時,不論更改的航班是否包含艙位升等,都必須先取消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待新行程重新取得所有機位後,請在出發的 24 小時前,再度透過網路申請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
  • 若欲取消未使用的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請務必在原訂航班出發前與搭乘航班的航空公司聯絡,並要求取消。僅限出發前便已取消的旅客,才不需支付退還手續費哩程就將已兌換的哩程退還至帳戶。(與 ANA 國際線艙位升等獎勵之未使用哩程的退還服務相同) 不過,退還時已過期的哩程則無法退還。而若未於原訂航班出發前取消,則無法退還哩程。

更改與退還

僅限在未使用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時,才不需支付退還手續費哩程,就將已兌換的哩程退還至帳戶。無需支付退還手續費的哩程,就將已兌換的哩程退還至帳戶。此外,若希望退還哩程,請在原訂航班出發前直接與搭乘航班的營運航空公司聯絡。ANA 客服中心與 ANA 哩程俱樂部星空聯盟艙位升等獎勵的洽詢服務專線無法辦理此手續,敬請注意。

退還手續費哩程

受理期間

請在原訂航班出發前,聯繫搭乘航班之航空公司

退還至帳戶之哩程的有效期限

以兌換酬賓獎勵時使用哩程的有效期限為準。 無法延長有效期限,敬請見諒。

  • 辦理退還手續時,無法退還已過期的哩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