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與攜帶進入機內之物品規定相關資訊

在此為您介紹手提行李、可攜帶進入機內之物品及在機內使用這些物品時的相關資訊。

手提行李及可攜帶進入機內之物品的相關資訊

大多數旅客可攜帶進入機內之物品,包括 1 個一般尺寸的行李箱,和 1 件個人物品 (手提包、雨傘、相機等)。

  • 當您的行程中包含聯營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的營運航班時,可能適用其他航空公司的行李託運規定。以 ANA 航班號碼營運的聯營航班 (由 2 家以上的航空公司共同營運的航班) 也適用前述規定。詳情請參閱聯營航班的行李資訊
  • 在日本國內線航段使用適用國際運送條款之機票時,則適用國際線的行李規定。
  • 若在航班出發前,仍無法確認可否以飛機運送,則可能會拒絕運送。
  • 即使行李尺寸及重量在手提行李限制範圍內,若無法妥善收納於客艙內指定的位置,此時仍需將該行李託運至貨艙。
  • 若將超出限制的行李攜入機內,行李將無法妥善收納,並導致航班無法起飛。為了讓您有一趟安全且舒適的旅程,請在通過安全檢查處前,託運超出限制的行李。

尺寸與重量限制

手提行李必須可收納於客艙內置物箱,或置於旅客前方座位下。僅限於以下範圍內:

重量限制

總重量在 10 公斤 (22 磅) 以內
(手提行李 + 隨身物品合計的總重量)

尺寸限制

3 邊 (長、寬、高) 總和在 115 公分 (45 英吋) 以內
且 3 邊各邊長度在 55×40×25 公分 (22×16×10 英吋) 以內

  • * 包括輪子和把手
  • * 座位數少於 100 的日本國內線機型 (DH8/DH2/CR7 機型)
    3 邊總和在 100 公分 (39 英吋) 以內
    且 3 邊各邊長度在 45×35×20 公分 (18×14×8 英吋) 以內
件數

每位旅客手提行李 1 件和隨身物品 1 件
(最多合計 2 件)

  • * 不含在手提行李或隨身物品的項目 (可與上述物品件數分開計算並攜帶上機),請參考下列「不含在隨身物品的項目範例」。

不屬隨身物品的項目範例

  • 大衣類 1 件
  • 傘 1 支
  • 航程中安裝於座位使用的兒童座椅
  • 身障旅客自己需要使用的拐杖、手杖、支撐杖或其他義手、義足類用品
  • 身障旅客依自身需求攜帶隨行的導盲犬、肢體輔助犬或導聾犬
  • 裝有飛行中需要使用之嬰兒或兒童用品的提袋類
  • 與旅客同行之嬰兒或兒童旅客需要使用的攜帶型搖籃
  • 其他公司允許攜帶上機的物品

注意事項

  • 即使行李尺寸及重量在限制範圍內,仍可能因機型及收納空間的大小限制而無法攜帶進入機艙。
  • 於摺疊狀態下長度超過 60 公分 (約 23.6英吋) 的大型三腳架,不得攜帶進入機艙。
  • 手提行李的尺寸超過規定時,需加購座位。
    • 若欲攜帶低音提琴上機,僅能使用經濟艙的座位。
  • 設計用於裝設在飛機窗戶上的攝影機等器材,在安裝與拆除過程中可能對飛機機體造成損害,並且可能因晃動等外力影響而導致使用器材的旅客本人或周遭的其他旅客受傷,因此請勿將此類器材裝設在飛機窗戶或遮陽板上使用。
  • 若在航班出發前,仍無法確認可否以飛機運送,則可能會拒絕運送。
  • 若不清楚行李是否可攜帶進入機艙,請洽登機門工作人員,或洽詢 ANA客服中心

將液體、氣溶膠、凝膠類物品攜帶進入機艙

所有液體、氣溶膠、凝膠類 (LAG) 等,在攜帶進入機艙時,必須分別裝入 100 毫升 (3.4盎司) 以下的容器。

不得使用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盛裝 100 毫升以下的液體。如有上列情形,請改為辦理託運行李。

請將容器裝入容量 1 公升以內、長 + 寬邊長總和 40 公分以內且可重複封口的透明夾鏈袋內。容器必須能裝入夾鏈袋,且夾鏈袋必須能完全密封。此外,一人僅限攜帶 1 個袋子。

部分國家、地區除了上列物品之外,也可能另設有其他關於行李攜帶進入機艙或託運的限制。關於其他資訊,請參閱機場與城市相關資訊

於出發地的機場免稅店等所購買的液體類可以攜帶上飛機。然而,部分國家、地區可能會有特殊限制。詳情請參閱限制與禁止攜帶物品

夾鏈袋尺寸參考標準
  • 正方形:長 20 公分以內 × 寬 20 公分以內
  • 長方形:長 + 寬總和 40 公分以內
液體類物品規定的例外情況

旅客在機內所需的醫藥品、嬰兒奶粉/嬰兒食品、特殊需求之食品,無需放入透明塑膠袋即可攜帶進入機內。

  • 另外,攜帶處方藥時,可能需要在安全檢查處出示處方箋,或可得知疾病名稱等資訊的醫生診斷書複本。
  • 僅限有嬰幼兒同行的旅客,可攜帶母乳/嬰兒食品。
    • 從美國出發時即使沒有嬰幼兒同行,旅客亦可將母乳 (非嬰兒食品) 攜帶至機內。但旅客需在安全檢查處向檢查人員出示。
從泰國出發時

僅限手部消毒液可攜入機艙內,且單一容器內的液體量最多 350 毫升。

但是,若要在抵達日本後轉機至其他國際線航班,則盛裝液體量超過 100 毫升的容器不得攜入機艙內。

從英國出發時
  • 當局將從嚴執行。
    若發現管制品,安檢人員將會針對行李個別進行開箱與複檢作業,且新年前後期間檢查所需時間可能較長。
注意事項
  • 請將取出的電腦、平板裝置、液體類物品分別平放於置物盤中,不可疊放。
  • 請事先確認裝有液體類物品的透明塑膠袋上的夾鏈是否確實封緊。
    若夾鏈未封緊,導致有內容物未能完全裝入,將予以廢棄。
    • * ANA 商務艙、頭等艙的旅行用品中也有包含液體物品,敬請留意。
適用航班

以下國家/地區出發的所有航班均為適用對象。

  • 僅國際線:日本、韓國、台灣、香港、越南、新加坡、印尼、緬甸、馬來西亞、澳洲
  • 國際線及國內線 (EU 區域內航線):EU (歐盟) 會員國*1、英國、美國、墨西哥、泰國、印度、加拿大、中國大陸、菲律賓、柬埔寨
  • *1.
    EU 27 個會員國
    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德國、希臘、芬蘭、法國、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荷蘭、克羅埃西亞
    EU 27 個會員國以及冰島、瑞士、挪威適用本處理方式。

嬰兒車與兒童安全座椅

僅限旅客自身有使用需求時,我們可為您免費託運折疊式嬰兒車、可移動睡籃和兒童安全座椅。

嬰兒車折疊後的尺寸,需小於上列手提行李的尺寸,僅限此情形下方能攜入機內。

  • 手提行李以一人 1 件為限,因此若您攜帶嬰兒車登機,則不得再攜帶個人物品 (手提包、相機、雨傘等) 以外的行李登機。
  • 通過剪票機前,請折疊嬰兒車並收在專用收納袋內。若無專用收納袋,工作人員將提供手提行李專用的塑膠袋給您。

您可於與嬰幼兒同行瀏覽詳情。

將醫療設備攜帶至機內

需要隨身攜帶醫藥品、醫療器材或設備 (例如連續陽壓呼吸器 (CPAP) 或發送電波的助聽器等) 的旅客,請事先洽詢 ANA 身心障礙旅客服務櫃檯,以確認該項物品是否可攜入機內。

  • 請告知您欲使用的設備的廠商名稱、產品名稱、型號、大小、電池種類等資訊。
  • 此外,在出發之前,機場方面可能會重新確認您的醫療器材設備。

注意事項即使為醫療器材設備的一部分,恕無法將剪刀攜入機內。

請確認以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