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航班是指,使用 ANA (NH) 的航班名稱,但是由合作航空公司的飛機及機組員營運的航班。行程中包含聯營航班或其他航空公司的營運航班時,可能適用其他航空公司的行李託運規定。
決議如下。
除非有另外的協議,否則在搭乘多家航空公司的行程中,須適用下列行李規定的選擇標準。
1) 行李規定定義為免費託運行李限額規定及行李費用。
2) 選擇行李規定時,下列 4 個步驟的順序須適用於搭乘多家航空公司的行程。
3) 最主要航空公司 (MSC)
IATA 將全球分成 3 個區域 (IATA 1、2、3 區),再將各區域分成小區 (IATA 副區)。
區域 | IATA 副區 |
---|---|
IATA 1 區 北美 (包含夏威夷)、南美等 |
北美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 加勒比群島 中美 南美 (巴西、智利、秘魯等) |
IATA 2 區 歐洲、中東等 |
歐洲 中東 非洲 |
IATA 3 區 日本、韓國、 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印度等 |
日本、韓國、北韓 東南亞 (中國、新加坡、泰國、越南、關島等) 南亞 (印度等) 東南太平洋 (澳洲、紐西蘭等) |
當機票記載的出發地、抵達地、最終目的地為美國 (包含美國領土_) 或加拿大時,將基於美國、加拿大法令,決定適用哪一家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定 (免費託運行李限額及費用) ,該航空公司的行李規定適用於機票的所有行程。
ANA 不適用最主要航空公司的概念。
IATA 將全球分成 3 個區域 (IATA 1、2、3區),再將各區域分成小區 (IATA副區)。
區域 | IATA 副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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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A 1 區 北美 (包含夏威夷)、南美等 |
北美 (美國、加拿大、墨西哥) 加勒比群島 中美 南美 (巴西、智利、秘魯等) |
IATA 2 區 歐洲、中東等 |
歐洲 中東 非洲 |
IATA 3 區 日本、韓國、 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印度等 |
日本、韓國、北韓 東南亞 (中國、新加坡、泰國、越南、關島等) 南亞 (印度等) 東南太平洋 (澳洲、紐西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