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 將謹慎運送旅客託運的行李,確保其妥善送達目的地,但行李仍可能因若干因素而出現損傷的情形。
造成旅客的困擾與不便,我們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
遇到這類情況時,ANA 將竭盡所能協助旅客。
若在抵達時發現行李損壞,請立即向 ANA 機場人員提出申報。
在領取行李隔日起的 7 天以內
關於適用補償的行李,原則上會先進行修理後予以返還。
但依損壞程度和時間因素等條件,我們將亦提供修理以外的選項。
請注意,我們將竭盡所能謹慎運送您的行李,但若因下列因素而發生損壞,ANA 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凹陷
髒汙
破損
腳輪磨損
配件缺損
拉鍊頭缺損
ANA 將謹慎運送旅客託運的行李,確保其妥善送達目的地,但行李仍可能因若干因素而有未送達或遺失的情形發生。
造成旅客的困擾與不便,我們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
遇到這類情況時,ANA 將竭盡所能協助旅客。
自抵達隔日算起 21 天以內
須辦理未送達的申報手續。請透過以下任一種方式進行申報。
旅客可使用行李查詢系統(僅有英語)自行確認行李的狀況。
查詢時,旅客需提供管理號碼及自己的姓名 (姓氏)。
若未能取得管理號碼,請向目的地機場進行詢問。
找到的行李會送至您指定的地點。
為了有更多協尋線索,可能會請旅客以口頭或書面 (內容物申報單) 方式詳述行李內容物。旅客提供的資訊將做為賠償時參考用的重要資訊。
如協尋後仍無法找到行李,ANA 會於旅客抵達後或申報行李未送達後 30 天 ~ 45 天內,依運送條款提出賠償。
託運行李必須於抵達後,由旅客自行確認行李條編號後領取,並進行通關手續。
萬一忘記領取行李,或者誤領第三者的行李時,請馬上與目的地機場聯絡。
請透過下列任一種方式進行通關手續。若旅客選用代辦通關,ANA 會在完成通關手續後,將行李送至旅客指定的地點。
此外,運送費用將由旅客自行負擔,敬請見諒。
在機上發現的遺失物將交由目的地機場保管一定時間。
若相關單位拾獲遺失物品,會立刻寄送至旅客指定的地點,但運送費用需由旅客自行負擔,敬請見諒。
另外,於機上以外的機場設施內發現的物品可能由機場航廈或警察局保管。請先確認聯絡單位後再洽詢。
提供行李損壞、未送達、遺失與遺失物等相關事項的目的地機場詢問處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