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說明關於所有航線的共同限制。搭乘國際線航班時,不得攜帶上機,亦不得託運的行李。請於出發前確認。
請注意,基於法令規定,危險物品不得攜帶上機,亦不得託運。(基於各國法令規定,可能會處以刑罰或罰鍰。)
若持有危險物品,請於出境安全檢查處的「物品放棄箱」丟棄。
爆裂物 (煙火、爆竹、未爆彈)、易燃物品 (含大量火柴或打火機燃料、卡式爐 (瓦斯爐)、酒精濃度超過 70 度的飲料)、高壓氣體 (含罐裝瓦斯、隨身氧氣瓶、除塵噴霧)、有毒物質 (含殺蟲劑)、腐蝕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強力磁性物質、氧化性物質*、有害或刺激性物質、其他可能對飛機、人類或搭載物品等相關人事物造成危害或影響的物品。
* 腐蝕性物質或氧化性漂白劑等相關物品不得攜帶上機,亦不得託運
關於所有航線的共同限制。僅可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攜帶上機,或以託運行李之方式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