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書

診斷書

以下說明在哪些情況下必須提出診斷書。

必須提出診斷書的旅客

符合以下任一情況的旅客,必須提交 ANA 規定之診斷書。

  • 使用醫療用氧氣瓶的旅客
  • 使用氧氣濃縮機 (POC) 或人工呼吸器的旅客
  • 需要擔架床或保溫箱的旅客
  • 病情可能突然發生變化的旅客
  • 可能因搭乘飛機對最近的疾病、受傷、手術造成影響的旅客
  • 懷孕且離預產期 28 天以內的旅客
  • 其他 ANA 判斷需提出診斷書的旅客

關於診斷書之填寫

「診斷書」表格取得方法

ANA 規定之「診斷書」表格 (PDF 檔案) 可從以下連結下載。如希望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取得,請聯絡 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

  • * 請下載至您的電腦。下載後,可直接於 PDF 表單中填寫。

填寫診斷書

必須由主治醫師與旅客填寫。診斷書共有 4 頁 (搭乘飛機前的重要資訊、參考資料、特別需求協助、診斷書)。

第 1、2 頁為填寫時的注意事項及參考資料。

第 3 頁的「特別需求協助」請由旅客填寫。需於機艙內使用醫療用氧氣瓶或其他醫療設備時,請參閱「有醫療需求的旅客」。

第 4 頁的「診斷書」請由主治醫師填寫。

診斷書填寫範例 (English Only)
  • 旅客 (患者) 資料
    搭機旅客的姓名、年齡、疾病名稱及病情等
  • 診斷內容
    1. 適航與否的欄位請務必填寫。如為往返行程,亦請務必填寫回程航班欄位。
    2. 是否為感染性疾病的相關問題。如為「是」時,請具體填寫。
    3. 能否於座位固定坐直的相關問題。如為「否」且需要擔架床時,請勾選「需要」。
    4. 是否需要照護者同行的相關問題。
    5. 是否需於機艙內吸入氧氣的相關問題。如為「需要」時,請填寫所需的氧氣量。
    6. 是否需於機艙內持續吸入氧氣的相關問題。
    7. 是否需於機艙內使用醫療儀器的相關問題。
    8. 是否需於機艙內進行醫療行為的相關問題。
    9. 搭機時的注意要點,例如有效期限。
  • 醫師資料
    姓名 (親筆簽名)、醫療機構名稱、電話號碼、開立日期等

關於有效期限

自搭機日起算 14 天以內 (含搭機日)由醫師開立之診斷書方為有效。
身體狀態或症狀穩定的旅客可填寫診斷書的有效期限。若搭機日在有效期限內,則即便診斷書核發日期並非距離搭機日 14 天以內,仍可予以受理。
請旅客自行保管有效期限內的診斷書。

例:搭乘日期若為 12 月 15 日,則診斷書開立日期需在 12 月 2 日以後方為有效。

如為往返行程,則需填寫回程航班的搭乘日期,並由醫師證明您也適合回程的飛行。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診斷書不是自回程搭機日起算 14 天以內 (含搭機日) 由醫師開立者,也有效。

請務必事先確認

事先將診斷書透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給 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我們便會進行相關安排,讓旅客於搭機當天能夠順利搭乘。

記載內容如有缺漏或不完整時,承辦人員將與您聯絡我們,因此建議保留充裕時間,提早於出發數日前傳送。

若無法事先傳送給 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請於當天攜帶診斷書前往機場,並於報到櫃台出示。

若有疑問或擔心的事項,請聯絡 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